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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喚琉璃

破解 #小湛 | #小湛 自曝最終最高檢察署敗訴,連三拉三|怪罪敗訴是因為我方後台硬?


 

說真的,我壓根到現在美國時間2/20/2024(台灣時間2/21/2024)都還沒有收到最高檢察署的處分通知書,我當時只是推算他一定會去再議,但如果不是他昨天自曝有通知書下來,我壓根不知道已經有結果。


在我們開始之前,我們要先了解一下「再議」的用意。


在偵查庭的過程中,檢察官會收集兩方的證詞做初步的判定,來檢視這件起訴案件有沒有必要進入法庭由法官來審理。


我方與 #小湛 的案件在偵查庭的部分(檢察官在蒐集兩方證詞後做進一步判斷),檢察官就已經駁回他的訴訟,覺得他提告的理由不成立。


第一次就已經被檢察官直接駁回,檢察官的理由是──我方寫的分析文章跟指認他抄襲靈界資料來寫成文章賺錢、博眼球吸金、騙點閱率這件事情是有經過分析,而不是我方自己隨意誇口捏造,加上他的文章都是我的資料來源,並非我編寫出來的內容(都是由她自己本人所寫)。因此,檢察官認為我只是對他的文章做了評論的動作,這是受到憲法中言論自由的保障。


至於靈學的部分,是屬於宗教法內[宗教言論自由]的保障。


所以在言論自由與宗教言論自由的雙重保障之下,對於我指出王彩蘋是假通靈人這一類的批判性文章並沒有構成誹謗罪與公然侮辱罪。檢察官們在不起訴書中已經載明得很清楚,為什麼他們會這樣認為,但是 #小湛 對這一部分很顯然不認同,所以提出再議。


那麼再議的意思就是說── #小湛 今天對我提告結果失敗, #小湛 覺得是你這個檢察官沒有做好你的功課,質疑檢察官在偵查程序中調查證據有何不當、缺失、調查不詳盡等違背備證據法則、論理法則的情形,所以要另外一個檢察官來審理這個案件,這就是再議的意思。


如果第二位檢察官認為再議有理由,就可以自行撤銷原不起訴處分,繼續進行偵查;如果認為沒有理由,添註意見送請上級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核辦,上級檢察長仍認為再議沒有理由時,便會駁回再議聲請,不起訴處分便告確定。

 

在我們的案件中,第2位檢察官當然就受理了。

可是受理後過了一陣子, #小湛 起訴案件又被駁回,駁回的理由與上一位檢察官是秉持相同理由並且支持第一位檢察官的工作品質。同樣再一次不厭其煩地說明我方事務所對於 #小湛 的文章採取批判性的評論方式是屬於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內,即使今天這個批判性文章的言詞讓 #小湛 感到非常的不舒服也不代表我有觸法的行為。第2位檢察官依照程序將駁回的理由上交到最高檢察署,由最高檢察長來做最後判決。


 #小湛 昨天在自己個人噗浪帳號公開表示的貼文內容就是最高檢察長所做的最終判決。

在最後這一份駁回再議的通知書當中,最高檢察長也再一次的強調我方事務所撰寫有關於批判 #小湛 是假通靈人以及我指控 #小湛 的文章大多都是杜撰或者是抄襲靈界前輩的研究這件事情是有在憲法宗教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內。


這次檢察長在理由上也多添加了一些對於這個案件在司法上的看法:

1.         檢察長認為:由於我都有提供引用的文章來源,而且這些文章內容都是 #小湛 自己所寫,所以檢方認為 #小湛 的貼文內容並不是我虛捏的事實,也不是惡意杜撰(因為都是 #小湛 自己寫的)。也就是說,既然你今天要公開寫文章,這就是可受公評之評斷言論,即使對方言語刻薄讓 #小湛 備感不快,也很難認定我方事務所涉嫌刑責,更沒有辦法用加重誹謗、公然侮辱罪來約束我方。


2.         第一位檢察官有到我的部落格、粉專來看我的文章與我指證 #小湛 所有的抄襲告訴。檢察官在閱讀完之後認為,我是有所指摘,因為依照一般健全的社會觀念,網路創作者涉嫌抄襲問題與公共利益有關,是可以屬於公評的事項,也就是說,大眾是可以批評,不用擔心被恐嚇、被提告誹謗。那麼,我方事務所指正 #小湛 抄襲靈界前輩研究的部分就應該透過開放的言論自由市場,經過百家爭鳴史,真相越辯越明,這才是真正言論自由的核心價值所在,所以必須嚴格來檢視跟認定我方事務所是否有誹謗的犯意。


今天不是你想提告就可以提告。如果每個人寫這樣的批判文章都會讓你心生不愉快,讓你隨意濫用司法來提告的話,這會對言論自由造成寒蟬效應。因為你並沒有積極證據可以指證我方事務所提出誹謗是出自於故意或是非未必故意,或者是也無法指證我所有文章的來源都是虛捏杜撰的,因此應該推定我方事務所是以善意為之。


這裡的意思就是說,今天我引用的文章都是 #小湛 自己親手敲打地打出來的文字。我引用他的文章,加上我個人的分析與經驗上的見解來指正他是個假通靈人是因為我有我的實務經驗,這些經驗並不是虛捏杜撰出來。我不只有我個人的實務經驗,還有許多處理個案的實證可以佐證我所有的學術研究都是在講真的、玩真的。更甚者,我還有消費者、個案可以幫我背書。而 #小湛 ,她沒有辦法證明我是故意是虛構出這些東西來誹謗他。他只是因為我在網路上講他是假通靈人就不爽,然後就對我提告。


那檢察官的意思就是───你不可以這樣隨便亂告人,浪費司法資源。


3.         檢察官對於我聲稱 #小湛 抄襲靈界前輩研究的論述來看,認為我文章中的文筆骨感論調與處理手法,理由都像屬詳盡,所以難以認定真實惡意與虛構杜撰事實。由於爭議的文章中,涉及靈學認知,所以受憲法第13條宗教自由所保障,讓人在宗教自由等間之論證,國家應該給予最大限度的保護。加上我針對 #小湛 文章中所指出的具體事實是依照我個人價值觀判斷以及宗教信仰自由所提出主觀且與事實有相關聯的意見跟評論。即使用字尖酸刻薄且批評內容讓 #小湛 感受不快或者是影響其名譽,在兩相權衡之下,為了維護民主與社會健全的發展,國家損失與個人損失之間相做比較,還是應該以國家利益為最大目標,所以誹謗罪不成立,更不在公然侮辱罪的範圍之內。


檢察長同時又加註,這份不起訴的處分已經寫得非常清楚,並沒有違背任何經驗法則與論理法則,認事用法並無不當或違誤,聲請人聲請再議,為無理由。


意思就是說:兩位檢察官跟一位檢察長在看這個case的時候,就是認定了我的所作所為在網路上的發文都由符合言論自由與宗教自由的保障。這樣並沒有違背任何經驗法則與論理法則,所以聲請人聲請再議是沒有道理的。


也就是說,你在浪費司法資源,所以駁回。

 

然後我們來看看昨天她在自己的噗浪裡面寫了什麼?





1.         首先他第一句話就是叫大家來吃瓜。


但我對這句話很納悶。

你知道今天這個瓜是在講你自己敗訴嗎?


我這邊都沒有收到任何通知,然後他自己就可以自爆說他自己已經敗訴。OK好,或許他開始跟梁靜茹訂一些勇氣了,所以他開始會想要針對這件事情來講一下。但是今天吃的這個瓜是你自己敗訴欸,然後又指正說所有的謾罵攻擊都是因為宗教自由不成立。


檢察官寫了落落長的原因,你一點都不想閱讀,只是簡單幾個字帶過,你能不能至少懂得尊重妳自己一點?


你怎麼不知道人間法律跟靈界法律是互通的呢?你怎麼不知道任何人不管是告訴人或是被告訴人,都要以無罪推定為基礎原則呢?妳不是把自己講的很厲害嗎?為什麼你一點法學常識都沒有?你今天要打贏一個官司,你怎麼會連這種基礎的認知都不懂?你不是個星際警察嗎?


如果在讀人類文件都可以這麼的斷章取義,只想讀自己想讀的內容,那麼試想他在解讀靈界的訊息是否也是一樣的態度跟視角在吸收跟解讀那個世界的東西呢?如果是這樣的話,讀者們要不要思考一下他所寫的這兩本書的內容,距離真正的靈界又會有多少斷章取義而沒有如實敘述的內容呢?


對於靈界的認知,你不可以用自己一昧斷章取義的方式來解讀,這會讓你錯很大。所以這個人他在讀一般文件的時候,他都看他想看到的內容、只想讀他想讀到的部分、只想聽到他想聽到的話,至於其他的東西,他一點都不在乎,完全就是活在一個自己的世界。


這是一個極度三觀不正的一個人。才會做出來的行為。

如果一個靈媒三觀不正,你怎麼會希望有正神在你的背後為你撐腰呢?那你又說自己是通靈幾十年的人了,背後又有什麼長老跟域靈,那我就想請問那些到底是神還是鬼啊?

 

2.         他在這篇po文中提到,我提早就知道判決並且在2月12號公告,而他拿到的通知書日期是壓印在2月16號。


所以他在昨天臺灣時間2月 20號公開貼文說,他收到最高地檢署檢察長給他的判決是敗訴。另外檢方傳喚我時,我有特權請律師代勞,不用本人出面。並且質疑為何有人可以提早指教知道判決內容?為何不需要親自到場?


今天如果你有請律師來跟你一起面對官司上面的問題,通常律師都會跟你說如果你無法到場,可以委任律師處理,本人不一定需要到庭。尤其是像我這樣子,是久居在國外的被告人,我本來就可以委任律師來幫我做這件事情,這跟特權無關。


所以這是什麼特權嘛?這沒有什麼特權,這是一般人都可以享有的平等權利,這叫做委任律師來幫你處理法律方面的案件。一般律師都有這樣的服務,為什麼他會不知道?他律師都沒有告知他有這樣的權利跟處理方式嗎?


被告不在國內本來就可以請人委任代理啊。

所以我方律師在一開始在偵查庭的時候就已經把我的臺灣護照資料給檢察官,也跟檢察官說我人真的不在國內。檢察官也去調閱出入境管理局的資料,證實我人是真的不在臺灣,這是鐵證如山欸。難道下次要我拍坐飛機的無人機照片來證明我真的坐在飛機裡面嗎?這是有多麼的自欺欺人到你永遠只想相信你想相信的?


法律跟檢察官都已經一再告訴你我不在臺灣,你硬要在噗浪謊稱硬凹我人就是在臺灣。

請問這對你來說有甚麼好處?

我覺得這已經變成一個是無理取鬧的階段,宛如3歲小童;你告訴他沒有糖果就是沒有糖果,結果他在那邊跟你鬧、在那邊跟你青番。


這個人已經毫無理智可言了,你知道嗎?


至於為何會提早知道判決內容?

那是因為前面已經有兩位檢察官明確在判決書中有說明為何誹謗罪與公然侮辱罪不成立的原因。兩位檢察官很辛苦,也很努力的把事情講得很清楚了,我不懂為什麼他連讀了兩份處分書還是不能理解。他不是自詡為創作家嗎?他中文看不懂嗎?還是永遠都只想看自己想看的?至於事實是什麼,他完全不想知道。


3.         然後他下面有公佈了第一次判決書的內容,說我一直自稱住在美國,有臺灣的身分證字號A開頭代表在臺北出生也有戶籍,所以他認為我因為具有以上這2個條件,所以我人就必定居住在臺灣。


一個居住在臺灣的人,收費還要收美金,是多麼邪惡的一件事。


我覺得這個論點,真的是毫無邏輯。你要不要想想看馬英九全家雙重國籍,然後馬英九姐姐們全部都雙重國籍住國外,他們在臺灣有沒有戶籍?有啊。

他們有沒有臺灣的身份證?有啊

難道他們全家人就住在臺灣嗎?沒有啊,他的姐妹們全部都是住在美國。

就像有的網友說,那旅外僑胞怎麼辦?很多旅外僑胞都有臺灣身份證跟戶籍啊。


先不說旅外僑胞,你就算是拿美國綠卡在國外居住的臺灣人,你一樣有臺灣的身分證字號跟臺灣的戶籍地,拿的也是臺灣護照,只是你手上有一張美國居留卡(俗稱的綠卡),但是你國籍還是臺灣啊,並沒有規定說你不能居住在美國啊。如果今天。我有臺灣戶籍、有臺灣身分又有美國綠卡,我當然是住美國啊。我住美國,不收美金不然我要收什麼?


我在美國營業,我不跟美國政府納稅,難道我要跟馬來西亞政府納稅?

所以現在這硬凹凹到最後變成他自己吃相難看,把自己弄的邏輯混亂、思緒不整、活脫脫就是一個靈魂被吃掉的樣子,連自己在講什麼都不知道。

自己所說所言所做的一切行為都讓人看破手腳,毫無邏輯可言。


假設今天我人就算真的在臺灣,貨幣限定美金錯了嗎?我就算要大家匯越南盾給我也可以啊。憑什麼不行呢?

但問題是我今天人就住國外,我要向當地的國稅局繳稅,我不收我居住地使用的貨幣,不然我要收什麼?

 




4.         這一張截圖,他提到說他跟他的律師都覺得非常奇怪,為什麼我們可以提早知道判決內容?但好像也不意外,感覺幕後有一些人想把這事情壓下來。

 

我覺得這番言論就好像人家問,[你說你覺得哈密瓜好不好吃?],然後就有受訪的民眾跟他說,[嗯,我覺得這背後有黑暗勢力在介入。],是一樣的不合邏輯跟愚蠢。


我並沒有提早知道所有的判決內容,我到目前為止都還在等最高檢察署要寄給我方事務所的判決通知書。我知道他一定會提起再議,因為這個人不甘心。只要市面上有流露出任何講出一點不利於他的言論,他就要對對方提告(他在自己的部落個中也是這樣,顯然就是一副惡霸的模樣)。


前面已經有兩位檢察官直接打臉他,但是他不相信,所以就算一直再議。只要我的文章性質沒有超過言論自由的保障,基本上 #小湛 對我如何提告都不會贏,他就覺得我有走其他的管道來提早知道判決內容。


我只能說 #小湛 ,你真的錯很大。

我完全是依照前面兩份判決書所做的推定,然後呢,你自己輸了卻不敢承擔,硬是要扯感覺幕後有一些人想把事情壓下來。(??????)


你知不知道這一類網路上針鋒相對所提出的告訴在司法界是多麼小的一件事情?

就算今天我被你告贏了,算我敗訴好了,這又怎麼樣呢?

讓你們這群人笑個幾年會怎麼樣嗎?

我們當時就已經想好了,如果今天是我們敗訴了,我們連敗訴的公開聲明都已經擬好了欸,我們不像你這麼放不下、不像你這麼沒有風度欸。

我們自己都已經跟天公伯講好了。

如果今天在司法上我方事務所輸了,我就大方承擔公開聲明稿──


 

『雖然說判決的結果不如我方所預估那般樂觀,但我尊重臺灣司法、尊重臺灣言論自由與宗教自由。雖然我很討厭 #小湛 這樣剽竊靈界先輩的著作,也不認為我的指控有誤,但是我依舊選擇尊重臺灣司法,祝福王小姐。』


 

我們甚至都已經做好要被你們嘲笑好幾年的準備,但是從事發到現在,你有看過我哪一次到你的官方粉專去鬧嘛?我們都沒有人去你那邊鬧已經很給你面子。我們是標準的給你臉,你反而卻不要臉了。


一天到晚栽贓嫁禍別人,你怎麼不針對你捏造那些不實指控來對我道歉呢?你只會拿到這些判決書之後就說,[哦,好像後臺很硬,然後有人想要把事情壓下來],這種事情到底有什麼好壓下來的?我就想請問你。


你就是不甘心啊,所以你想污衊司法不公,整個世界都只能圍著你轉。

難道全世界都只能捧著你哄著你,不能說你一丁點的不是?只要有人出來說你一丁點的不是,你就想方設法的想要整死對方,這就是你的劣根性。


看來你活了將近38年都沒有任何改變,依舊還是夢中那個拿剪刀剪斷人家電線的小孩。

提告是你的權利,我為自己辯護、捍衛我的立場是我自己對自己的責任與義務。我方在這方面辯論贏了,這跟後臺有什麼關係?你我皆請律師,平分秋色,檢察官也不是看到我的律師特別帥就判我這邊贏。


大家都各憑本事嘛,如今妳不要輸不起,你輸不起就不要出來嘛。想要當公眾人物,想要賺取名跟利,卻又輸不起。你怎麼不躲回家吃奶就好?什麼叫做幕後的人要把事情壓下來?你是在認證我的天公伯是真貨嗎?然後你的域靈跟長老都是假貨嗎?


你家長老、域靈、源頭爸爸不但在司法上無法幫助你,連通知你敗訴3次這件事情都無法做到。既然你的背後是創造宇宙的源頭爸爸,豈不是比我家天公伯更硬的後台嗎?改變一兩條法律對祂們來說應該是輕而易舉,怎麼祂們就讓你落敗X3了呢!?

 

5.         然後說,[原來罵人之後,只要加一些鬼神鬼怪,就是宗教自由無罪]。

我對於他這一篇的言論感到很意外,因為他一開始在部落格公開寫文罵我們的時候就說我們這邊是邪教。





既然在 #小湛 的認知中,我方事務所是邪教,那麼邪教的根本定義就是宗教組織。怎麼在你公開寫文謾罵我方驅魔事務所的時候,就可以指責我方是邪教。現在檢察長判定我所寫的批判性文章有符合宗教言論自由的範圍,這時候原本在你眼中可以被當作武器來攻擊我的法律,瞬間一面倒向我方事務所。你開始對憲法中宗教自由保障有了酸言酸語的舉動,認為我方事務所是非宗教組織,只是在罵人後面加一些鬼神鬼怪的內容就符合宗教自由的保障,以達到不起訴之目的。


你這個人會不會過於雙標啊?


當事情對於你有利的時候,你就利用它,你就利用司法來對我提告,試圖透過司法來對我造成傷害。最後司法卻選擇站在我這一邊,讓你敗訴,進而造成你名譽上的二次損毀,你便認為是我有後臺很硬,然後一切都是司法不公。


因為妳的不甘心,請問你打算污衊這3位檢察官公職人員到什麼時候?

他們日以繼夜辛苦的審理你提告案件,難道就不是時間、不是生命嗎?

一切不如你所願,司法就不是司法了、判決就不事判決了。瞬間,我方事務所從你的邪教標籤中就移除了?話不是這樣說的吧?難道全世界都必須圍繞著你轉,這個世界才是對的嘛,這世界的運作才算是正常嗎?





邪教的標籤是你下的,現在你敗訴了,敗訴的原因是因為我符合宗教言論自由,然後瞬間你又把邪教的標籤從我身上撕掉了。你做人要不要這麼雙標啊?在你眼裡就沒有是非黑白,只有你喜歡跟不喜歡、如你的意跟不如你的意。如果這個世界沒有法律可以約束你的話,恐怕這個時候你已經拿刀、拿著判決書上面的地址來找我,想一刀捅死我吧。


你明明知道個資法的嚴重性,在蓋掉我的名字的時候,前後蓋掉的字還不一樣。你當一般人讀者是智障嗎?會看不懂我的全名是什麼嗎?


沒關係,我已經放話給整個社區的鄰居,他們都知道我N年不回去住了,根本不會有朋友來問我是不是住在那個地方。只要有人來問,我叫我鄰居直接報警,因為我踢爆人家宗教詐騙,個資被洩漏,所有來找我的都直接報警處理。


你有本事就去騷擾整個新北市跟我同名同姓的人,我看你跟你的腦粉會不會被抓到跟被告!





做事情手腳都如此的不乾淨,就如同你小時候回憶中拿剪刀去剪斷別人家的電線。


別人不如你的意,你就要毀損公物去報復別人,一直到對方讓你滿意為止。

你就是如此一個沒有道德底線、手腳不乾淨的人。


這些東西不是我捏造出來的,而是從你的行為舉止中拆解出來的行為邏輯。你就算全部拿到法庭上去,法官一樣會判你輸。因為所有的文章來源都是你一筆一筆打出來的,並非是我捏造,所以你到底有什麼好辯駁的呢?


你就是無法承認自己的失敗,不是嗎?

出了事只會怪別人,就是不會怪自己。

怪自己的本靈、怪我在司法裡面有後臺、怪我在司法上耍特權。

一切都是別人的錯,都不是你的錯。

這樣的人生真的是有夠可悲。

 




6.         關於註冊商標的問題。

註冊商標的公司根本不是我本人開設,開設者另有其人。所以我不懂他一直把這個髒水潑到我身上幹什麼?有本事去找對方談啊,跟我談什麼呢?我又不是那公司的負責人或是所有人,到底一直把這件事情拉到我身上幹什麼?


一下子你說我人在台灣,一下子又說美商公司是我註冊的,那我到底是哪一國人?你要不要統整一下你的答案,再好好告訴我,我到底是哪一國人?

如果我人在台灣,美商公司就不是我註冊的啊;如果美商公司是我註冊的,我人就不會在台灣啊。所以我到底是哪一國人?你把我搞得好糊塗啊~


7.         至於他的粉絲說應該把這件事情鬧大一點,讓群眾看見,他們才壓不下去。

我想說這是什麼百年來的冤案嗎?還是我殺了妳全家?有這麼嚴重到需要壓下去嗎?這件事情小到連司法都無法成立。怎麼可能會有人想要壓下去,這有什麼好壓的啊?


8.         這邊 #小湛 說,只要我文章一直寫,他就可以一直告變成永動機,最好是讓我的家人都知道我在外面做了什麼事情,不過他想我弟應該知道啦。然後說我過年期間沒有發文,最好在美國也會放春假。


是的, #小湛 在這邊補充您缺乏的國際觀與知識,我們美國加州也會放春節。而且我自己就是開店老闆,我想放幾天假就放幾天假。


這跟你有什麼關係嗎?

請問我放假是必須透過美國政府審核才能放假嗎?


過年期間我們聊天室暢聊了12個小時,等你等了12個小時,怎麼沒有看見你過來?如果我講的話或者是我寫的文章是污衊你的,為何你不過不敢過來與我方對質呢?你捏造事實的那篇文章我還貼在那邊呢,你是不是忘了你自己曾經幹過什麼事?你怎麼不敢把你捏造的那些證據拿給你的家人看,讓他們知道你在外面做了甚麼事呢?


我家人知不知道你對我提告這件事情嗎?

當然知道,所有人都知道。

我被你提告的第一時間就告訴我家裡的所有人,沒有一個人不把這件事情當話當作笑話是在看待。我2個小孩對於這件事情也知道,他們只覺得 #小湛 ,你的行為荒謬可笑,連這種小事都可以提告,可見你有多玻璃心!


既然你都提問我家人是否知道我做了什麼事,那麼我也想提問,我跟我家人感情好,我自然什麼事情都跟他們分享,那你與你的家人感情不好,他們是否知道你在外面隨便亂告人呢?是不是你家人也不知道你十幾二十幾年來,都利用家人、消費家人對你家暴這件事情來吸引你讀者的眼球甚至是刺激你的銷售率呢?


你的家人知道你這十幾年來都消費他們家暴你這件事情來盈利嗎?

還是只知道你在外面只是一個教畫畫的老師呢?






9.         這邊可以看出 #小湛 的粉絲對於法律上的見解實屬薄弱,對於浪費司法資源這件事情甚至是不值一談。今天法官的判決不如你的意,就要換一個法官在進行審判。法庭不是服務業,沒有辦法讓妳不喜歡就換一個店員來服務你。請問你把司法機關當成是一個什麼樣的地方?酒店嗎?你把法官的專業放在哪裡?對於執法人員、公務人員的尊重又放在哪裡?什麼叫做法官自由心證的不起訴,換一個法官就不見得了。可見 #小湛 粉絲對於法官在司法上的專業十分不尊重也不明瞭。


10.       #小湛 對於我春假放假超過一天這件事情深感好奇。

我想不管人是在臺灣還是在美國過年,我們用的西元曆應該都是一模一樣的。除夕是星期五,大年初一是星期六,初二是星期日。國定假日落在星期六,身為老闆的我,我就不能再多放一天假嗎?而且我自己是老闆,我想放幾天假就放幾天假,我難道需要 #小湛 你的批准嗎?我又不是在公司上班,我是自己開店當老闆。我需要請你 #小湛 准假嗎?


所以我不懂你這一篇是在告訴所有的讀者,你是沒有思維邏輯了嗎?


11.       #小湛 說[說法完全抄第一篇,沒有加入新的說法]。

關於這件事情,我猜測他應該是指檢察官讓他知道我寫的那張A4紙裡面的內容是什麼。但是很抱歉, #小湛 這邊讓你失望了,我除了第一次遞交那一張A4紙的內容給檢察官之後,檢察官就沒有再要求我遞補新的物證,所以永遠都只有那一張打你臉的A4聲明稿。


一張A4紙就足夠打你臉3次、讓你敗訴3次。我還需要增添什麼新的說法嗎?完全不需要。

原本我們也不知道第一次交出去的聲明稿可以這麼輕易打倒你的所有訴訟跟再議,是你自己自曝這一篇文,我才知道原來我那篇寫的真棒,同一張聲明稿就可以連續自動打你打三次都勝訴。






12.       #小湛 說,他從來就沒有宗教信仰也不會用創世神這個詞。他認為我一直把我自己說過的話丟到他身上,這讓他很困擾。因為我說過 #小湛 自詡是創世神的後代,我在我的的文章也寫過我是創世神的孩子。


我想跟大家解釋一點,這個世界上整個地球的80億人口,每個人都是創世神的孩子,不是只有我。你的靈魂爸媽就是你的創世神、你的人類爸媽就是你在這個物質世界的創世神。所以當我說所有人都是創世神的孩子,不管是人界還是靈界的創世神,這句話都是成立的。


但是對於 #小湛 來說,他只是沒有明目張膽地說他自己是創世神,但是他的行為舉止囂張,老是把自己當作是神供起來,就只差明目張膽地說自己就是創世神而已。

我們來看看他自己講的這些證據:








 

2/8/2024的貼文





你口中的本靈M都可以創造宇宙、創造星球,你的本靈都是創世神了,既然他是你的本靈無誤,你的本靈就是你。


然後你跟我說妳不是創世神?還是現在出事了你要跟你的本靈做切割,你認為你的本靈就是你的本靈,你是你。


但問題是:你的本靈本來就是你啊,你要怎麼跟你的本靈做切割?所以有事就甩手丟給M,一切都是M所造成的。那你怎麼就是不會怪你自己蠢呢?


你的本靈就是你呀,你怪你的本靈又不等於就是你在怪你自己嗎?

你自己的文章都寫說他可以創造出星球、創造出宇宙了,這不就是創世神的概念嘛?你只是沒有明目張膽地寫你的本靈就是創世神而已啊,還要玩文字遊戲啊?


這是無賴吧?

所以我說你是創世神沒有錯啊,你的本靈就是你啊,你的本靈都可以創造宇宙、創造星球了,不就是創世神嗎?那我說你是創世神,哪裡錯了呢?你為什麼不敢承認?

敢做,不敢當啦。

 






13.      我真的覺得 #小湛 把自己想的太高太美好了。


沒有一個人會嫉妒一個思考沒有邏輯、說話行為舉止到處都是漏洞百出的假通靈人。我大可以把這樣的攻擊力拿去開撕比你更有名的靈性專家,這樣子攻擊的效率會更高。但今天之所以要針對你是因為你散發出去的靈界訊息、知識都是錯誤的。你帶給大家很多很多的麻煩,不只是對你的消費者,更多是那些看不見的靈界學者們。你對於自己帶給別人的麻煩毫無悔改之心,甚至你不認為你自己有錯,都是別人在蹭你、針對你,你從來都不會檢討你自己。


我不需要搶你的名字一樣可以賺很多錢。

今天你是個公眾人物就有受到大眾檢視與公評的義務,但是你的行為舉止恰恰相反。你不希望別人對你的文章中的靈學理論拿出來做一番探討,只是一昧地強迫大家把你寫出來的東西吞下去,還大言不慚地說這些東西都是你個人對靈學的認知,如果不喜歡的話,就不要看。───這不是一個負責任的通靈人該說的話。


你今天要出書當公眾人物,本來就有受大眾檢視的義務。你不能因為別人在檢視你的文章就覺得所有人對你都是有惡意、報復的心態。這是一個非常扭曲的心理狀態。同時也證明,你是一個非常自卑的人。因為你甚至無法為自己寫出來的東西做保證,只要跟你有意見不合、看法不合,你就覺得別人是在攻擊你、抹黑你、專門找你麻煩,不然就是嫉妒你。

 

請問專門寫錯誤靈界訊息的人,有什麼好值得被嫉妒的嗎?


我恨不得避開你甚至不要成為你,因為你的東西都是靈學的反指標,錯誤率極高,而真正想要成為你的人,全部都是你下面的二三軍。他們擺明了就是複製妳的營業模式,開啟粉專、開業免費收訊、提供服務,就是為自己開始牟利做下線──那些才是真正想要成為你的人。


他們恨不得看你從神壇上摔下來之後,可以取而代之再爬上那個位置,成為第2個小湛。你的二三軍才是真正想要吞掉你的人,但是你似乎一點都看不出來,還以為他們是你的同溫層。


他們自己營運粉專或是部落格的文筆幾乎跟你一模一樣,整天就是在那邊自嗨自慰。


總是有很多的靈圍繞著他們轉,生活常識可說是一點都沒有。連買個便當、寄個信都會有便當靈、寄信靈、全家小七靈,好像這些人除了活在自己的世界以外,再也沒有其他可取之處,這就是你的言行舉止還有你的文章所帶給社會大眾的影響。你並沒有帶著你的讀者往人生的道路繼續往前走,反而是將他們拉回到活在一個人的世界裡面,開始充滿幻想。所有事情只要生活中的不如意都是別人的錯,開始跟世界斷聯跟現實生活中斷結,整個自己的世界裡面都只有那些長老或是域靈,一個活人都沒有。


這哪裡是創造和諧社會與製造文明社會的推手?


你的粉絲團跟部落格的走向是讓整個社會弱智化,現實生活中該處理的事情一件都不會,每天就只會在那邊神神叨叨鬼鬼念念的。看了你一整年的部落格跟你的粉專,沒有一件事情是教人如何在現實生活中突破,從頭到尾就只是在宣揚跟顯擺自己在現實生活中跟這些靈做了什麼事情,跟那些靈又幹了什麼事情,一點現實生活中建設性的意見都沒有,全部都是在打高空,自捧自嗨自快樂。

這樣子每天只能活在自己夢裡面的人到底有什麼值得好羨慕跟嫉妒的呢?


活生生就是個邊緣人,跟自己家人還感情不睦,這樣的人生到底有什麼好嫉妒的?又有什麼好羨慕的呢?


所以, #小湛 全世界最不想成為你的人就是我,而最想成為你的人就是你看似同溫層,但實實在在是潛在敵人的二三軍。


反觀我的事務所。

我們哪一次不是把個案的靈擾狀況解決的一乾二淨,然後教他們如何在自己的人生中找到突破口,實際幫助他們了解自己的卡點是什麼,教他們如何跨過那個坎,邁向人生的下一個階段並且誠懇的建議他們不要接觸任何身心靈,因為那些都是精神鴉片,對現實生活中的人生沒有任何一丁點幫助。


這些事情不是我信手捻來,而是由每一位消費者自己用自己的人生實證,我的確都有踏踏實實、一針見血地幫助到他們走向人生的下一個階段。


反而不像 #小湛 你的粉專將所有的讀者都帶領一個漫談空想、打高空卻不切實際的虛擬靈性世界,每天窩在家裡自己做夢就好,幻想身邊有很多美男美靈過來輔助你、幫你自嗨,把你捧得跟個公主一樣,還讓你6年失業5次走不出自己的生活圈,賴活在自己的夢幻世界裡面不想出來。


你才是真正的社會亂源。

整個社會如果因此弱智化,那就是由你開始的。


 




14.      我不知道這位網友的眼睛長到哪裡去了?

我從一開始就指控 #小湛 抄襲靈界紀錄,那我現在把這句話細節化,稱之為 #小湛 抄襲靈界前輩的知識,這不是一模一樣的意思嗎?動詞都是抄襲


中文有看不懂嗎?虧你還是在臺灣土生土長的人,這兩句話的動詞都是一樣,哪裡不一樣?什麼叫做改成?你的國文老師都在哭泣。


我從頭到尾對他的指控都是一樣──他所有的靈學知識都是在抄襲靈界前輩,沒有一樣東西是他自己的──這就是抄襲。


偏偏這件事情就是包含在宗教言論自由內,然後我在法院上還打贏了,就是這麼簡單。

功課做好一點再發言不會死。


15.      如果提前知道判決內容就是代表有後臺,那請你要對你自己的言論負責。因為我是個沒有後臺的人,這是屬於不實指控。不要為了捧紅一個不知所云的假通靈人,連自己的未來都葬送進去了。


16.      對,我有下廣告,我到處下廣告,我到處買廣告,就是要讓全天下的人都知道 #小湛 就是個假通靈人,就是這麼簡單。之前我不願意有她的流量,但是她後來對我提告,所以我現在就是要開始買廣告,光明正大地蹭她的流量。她越紅,我的廣告就買越多,我就打他打越兇就是這麼簡單,我沒有在跟他客氣。

 






17.      我驅魔費用最高的確可以開到100萬,因為我賣的是我的專業。就好像有人自己可以蓋飛機,他可以賣飛機賣到1000萬是一樣的道理,因為蓋一架飛機就是他的專業。所以我對我的專業開下這麼高額的定價,就是為了對的起我自己的專業。請問跟 #小湛 又有什麼關係呢?你現在是羨慕嫉妒恨嗎?恨我賺錢的速度比你快嗎?恨我有這麼多豐富的靈學知識跟邏輯,而你沒有嗎?


到底有多想要賺錢?


我當然很想要賺錢啊,不然我跟你談感情啊?你是長得有多好看,值得讓我跟你談感情啊。那這樣子的話,你跟你的粉絲跟你的學員感情那麼好,你不要跟你的學員收費嘛!全部都免費啊,因為你們談感情嘛!這是很簡單的道理嘛,全部免費啊。


你那麼愛你的二三軍,你那麼愛你的粉絲,你為什麼要收錢呢?

你怎麼可以這麼愛錢啊!!!


而且誰說出名就一定要靠出書?出書賺不了多少錢的好嘛!


我也沒什麼本事啦,就是會驅魔啦、就是會開店啦、就是會醫療業啦,我就是個廢物啦,我什麼都不會啦。


我也沒辦法啊。求求你教我怎麼耍廢好嘛,這部分你可能比我厲害。畢竟6年失業5次,也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得到成就。


18.      這位網友的言論齁,一看就知道是沒有什麼出過社會的。今天 #小湛 會敗訴的理由已經寫得很清楚了,這件案件這麼小咖的東西都不值得上檯面。請人在法院內申請調檔,那個人還必須要有權限。請問你拿什麼去請人家做這件事情啊?會不會讓害人家違法被申誡啊,你有想過嗎?還是只要對自己有利益的事情,就不用管他人死活,讓別人為自己做就好?今天 #小湛 被判輸這件事情,不是有權限調檔這件事情就可以決定的。


會被判輸就是會被判輸啊,你提早看文檔內容妳也不會贏啊。


19.      這年頭到處都有廣告,生活中都充斥著廣告,既然有人不知道廣告是什麼東西,還說是可怕的東西。我覺得你不要走出家門,你可能走出家門都會覺得你呼吸一口空氣都被嗆死;走在路上可能被天上掉下來的冷氣機給砸死。活在一個資訊發展過快、過於發達的世代裡面,竟然不知道廣告是什麼東西?

這樣的人生歷練也頗嚇人的。

 






你確定YouTube很多廣告都是詐騙嘛?那你為什麼要在一個充滿詐騙廣告的平台媒體上公開跟他人合作宣傳你的podcast跟合作影片呢?既然都說YouTube是充滿詐騙廣告的平台,你還不懂的在自媒體上潔身自愛,還跑去那邊跟人家合作,所以你也在使用YouTube頻道啊,那你自己也是物以類聚,是詐騙不是嗎?你沒有看YouTube頻道的習慣,那是你自己個人習慣、你的問題啊。但問題是你有跟別人一起開YouTube影片宣傳自己,所以套你腦粉的邏輯,你也是詐騙,不是嗎?





你沒有下廣告,這跟有沒有廣告不是重點啊,廣告本來就是行銷的經費之一嗎?很多廣告都是詐騙物以類聚,我覺得這句話牽扯很多人哦,Google也是大廠哦。你確定要這樣誹謗Google嗎?

所以他的粉絲說話從來不過腦子的啊。自己得罪了誰都不知道,不是嗎?









 

很多行銷大廠品牌公司都會在YouTube頻道上面買廣告,(善存、手遊、美國汽水、關心媽媽的廣告)以上只是幾個我在YouTube頻道看到的廣告截圖,難道這些大廠都是詐騙集團?


在YouTube頻道下廣告是很正常的商業活動,怎麼反而在 #小湛 跟他的粉絲嘴中就變成是一個詐騙集團的指標呢?這樣的思維是否過於井底之蛙、以管窺天?


連現實生活中行銷廣告都可以變成詐騙集團的指標,怎麼他們卻分辨不出來 #小湛 對於靈界知識的以偏概全、觀察能力的薄弱以及在文件閱讀方面斷章取義的閱讀能力沒有絲毫的覺察呢?是否可以認真的探討這些粉絲的智能已經開始傾向弱智化,對身邊所發生的一切已經開始麻痺,無法用正常的視角來檢視充斥在他們身邊的資訊已經充滿了邏輯漏洞?






20.      這位粉絲真的是齁,讀 #小湛 的著作非常地不專心也不用功。


他在第2本書《人間使用說明書》中就已經很明顯地提到了──歷代生命資料圖書館匿名記載許多靈魂在地球上的生態體驗,以提供各方靈魂參考借鏡。這一區可以讓很多靈魂快速篩選出想要理解的人生範本,也可以讓許多靈魂使用他人的記憶,來體驗他人的生活,但卻不需要承擔當事人曾經面臨過的壓力。


我在拆解它這本書的過程中也有提到,這些事情完全都沒有經過當事人的授權。而只要沒有經過當事人授權就擅自挪用他人的人生來體驗,這不是盜竊、這不是抄襲是什麼?是你自己沒有把他的書讀透了,不是我沒有提出抄襲的證明,他自己出書來證明他自己抄襲啊。


所以回去把你的教主的書讀個20遍,以示虔誠。膜拜教主膜拜這麼失敗,要你有什麼用!


21.       #小湛 ,說實話是不會累積業力的。但你一昧的騙自己,你累積的業力是最多的。還有你說的心腹,我覺得你想太多了。你自以為你自己腹黑,可以派人深入到我的社群裡面,覺得自己很厲害都沒有被發現哪幾個是暗樁,我早就知道了一清二楚,只是不想講而已。擺明了就是給你臉,結果你偏偏還不要臉,你自己還把人家供出來。


這樣的行為就跟你一直謊稱自己是星際警察,然後又說[我只個教畫畫的美術老師],這個行為很莫名其妙。沒有一個星際警察會在自己的部落格上面公開的跟大家講說[大家好,我是星際警察,但是我今天不當警察,我只是來教畫畫的美術老師],你覺得一個毒販聽到這樣的話,他會不直接滅口你嗎?


沒有知識,也要有常識,沒有常識也要看電視,難道你沒有看過電影嗎?

便衣一旦漏餡就只有死路一條,這是基本常識,難道你不知道嗎?

沒有知識,沒有常識,也不會看電視。真的是有夠可悲。

 

結論:


本來想說他2月24號要在臺南有簽書會,就讓他好好過好好辦,殊不知昨天她自曝又敗訴X3。這些資料都是他自己貼在噗浪給人家看,自己在那邊寫,從來就不是我捏造出來的內容,我們只是順著他的文章進行拆解。但是他卻不敢貼在自己的粉專或者是部落格,讓自己的消費者知道這些事情,只敢在只有700多人的噗浪自嗨。


難道是害怕有2點8萬人的粉專中有正常人開始檢視他的行為與人格嗎?


為何只敢在700多人的噗浪自嗨,卻不敢公布在官方粉專與部落格呢?


還是說你對於你寫過的文章內容已經毫無印象了呢?


整體來說, #小湛 就是瘋狂地找任何一種理由跟藉口來合理化他的失敗。

一開始會說本靈M對他做了這種強行規劃,硬逼她吞下去。他把鍋甩給了本靈M。


現在因為在告訴這件事情上是徹底的失敗了,所以他就把鍋甩到司法上面。說我們在司法方面有後臺,埋怨司法不公,完全就是一個甩鍋仔,不會為自己承擔責任。


今天提告是他自己主動提告,不是我們去告他,是他主動向我們提告。那你告訴就告訴了嘛,有什麼好大不了的嗎?然後就把失敗的鍋甩給司法、甩給檢察官跟檢察長,要所有人為你的失敗負責任,唯獨你不用為自己的失敗負責任。


他就是這樣的一個人。


針對我方事務所一直以來拆解 #小湛 靈性文章的漏洞跟謬論,王小姐對於這一塊毫無招架之力,更無反駁的能力。因為他在這一塊完全沒有實務經驗,全是憑空想像創造而來。今天大家都是出社會的能人,我們即使是去面試新工作,面試老闆或是主管要求的都是實務能力而不是紙上談兵。因此在這方面,王小姐徹底輸了。因為他不懂問事也不懂諮詢,更沒有解除靈擾等等相關的實務經驗。

以至於她在整件事情上只能抓著我臺灣的身份狂打,企圖要用這樣子的方式來扭轉消費者或是網友們對我的觀感。但就算今天我人在臺灣,我用美金收費,那又如何呢?交易本來就是銀貨兩訖,你同意就付錢;如果今天我不用貨幣來交易,我跟你以物易物,那也是通行的。


 #小湛 在整個事件當中,只能用這種邊邊角角自以為是可以攻擊到他人的邊角料來進行攻防,但實際上他卻無法戳中要點,因為他沒有辦法反駁我拆解他行為能力、行為邏輯與靈學文章中的所有重大瑕疵。


他與他的腦粉們能做的也就只有抓這些邊角料的東西打,沒有任何實際的作為,連出來道歉都不願意也不會。因為他自始至終都不認為自己有錯。


他就是如此狂妄自大的一個人,同時又異常的自卑。


做事行為悖亂毫無章法、閱讀能力斷章取義、對他人的態度總是非我族類,其心必異。這樣的行為邏輯跟我那些靈魂被吃掉的個案有什麼不同呢?


王小姐以自身的經驗來證實我靈學方面的理論是正確的───當一個人的靈魂被吃掉或是被銷毀時,他的行為邏輯與思考邏輯是直線下降,而且前後言行邏輯不一,大腦無法處理過多資訊,以至於閱讀能力斷章取義,他就是我靈學學術研究的最佳實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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