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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璃

靈界版本:沒有買賣沒有傷害|佛牌、附身符不是給你拿來集郵的!




這件事情跟上次我貼的黃色符文圖紙有關。

上次文章有提到,很多佛牌製作都是綁架靈界的低端人口,用術法綁架對方或是跟對方(靈)談好契約,成就施法者在製作符文圖紙上的有效力。


所以,佛牌或是護身符,本身就是一種靈魂契約的簡略方式。

你跟神/靈求取護身符,你本身對神靈有所求,任何你內心有所求的願望達成後,還願就是個基本必須履行的義務。


畢竟,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今天要分享的故事,是上次那個黃色圖紙的後續效應。

消失已久的二姐突然回來,問我說最近是不是有接什麼奇怪的案子?

我說:「很多啊,你指哪一件?」

二姐說「跟魅魔有關的」

我跟二姐說了我那篇文章的發現,很好奇為何大師級的人物會發生圖與符文屬性不符合的錯誤。


二姐說「那是故意的。對方故意用不同屬性的咒語去催動那隻受困的魅魔,迫使他發揮出更強大的力量。你說的沒錯,他的確是被奴役,他身上的枷鎖就是來自於人類的執念,他如今無法動彈更失去自我意識。」


我得到消息之後其實很難過,那個魅魔也只是人家的孩子,但人類為了貪念就不惜用這種手法虐待對方,不管當初他們之間是否有簽署靈魂契約,但不管怎麼樣,用術法綁著對方、人類的執念跟貪念猶如鐵鍊一般綁著他,魅魔的靈魂失去自我意識,只會依照術法的要求不斷地強行攻擊跟施法滿足人類願望⋯這跟強迫乳牛擠乳、產牛乳一樣的慘無人道。


在解約方面,要看求來佛牌跟護身符的來源是來自哪個國家跟宗教習俗,因為每個地方的習慣不一樣,解約跟還願的方式也不一樣。


在台灣,我們的本土神明都會比較好說話。正派一點的神靈,只要我們好好表達感謝之意,表達我們想解除契約並請第三方神明做見證,通常都不會送神太難,基本上該還願的模式跟步驟請示宮廟的志工就可以了,切勿隨意還願或是沒誠意,任何人事物都是講求「尊重」。


如果對方不同意,便請問對方還需要做什麼?因為有可能你想要還願的方式跟對方要求的不一樣,所以對方便不同意你解除契約。這時候就要進一步詢問對方神靈不同意的解除契約的原因。


今天不管你求的佛牌是真的佛牌還是陰神佛牌,還願的動作都是一樣,只是對方要求還願清單的內容不同罷了。


因為人,去求取東西,理應付出代價,這就是因果!


二姐說「命中本沒有的東西,要強求,本該有所交換!」



如果是泰國,泰國的神佛很注重這方面的禮節跟因果,如果沒有好好還願,會有反噬效果。當然,這部分也是要看當初的施法者的心態為何、本身施放術法的用意為何,這之中有太多眉眉角角無法詳述。


所以回到這個黃色圖文的案子,今天施法者以某種方式束縛或跟魔達成契約的方式將雙方綁在一起,施法者在與普通求取心願的人締結關係,任何一方單方面解除都會有可能被反噬。


就跟二姐說的一樣「魔就是一匹馬,施法者就是駕馭馬的馬伕,而求取者就是馬車。如果外力破壞馬伕跟馬之間的聯繫,馬車、馬伕都會收到相當的傷害(反噬)。如果馬車自行斷掉與馬的連結,馬車也會失控,一樣的道理。所以要知道什麼可以拜什麼不能拜」


二姐繼續說「如果今天只是單方面自行解約的話,要看對方是否有自覺沒有達成協議,那只要兩邊說好要解約,就沒有太大問題;但如果對方有在付出,而你解約,那你對他來說就是違約,馬都沒停下來,那你怎麼下車?」


我問「即使別人幫我的個案求得佛牌或是附身符,我的個案也會受到一樣的協議跟限制嗎?」


二姐「看是怎麼求的。如果一開始就是朋友請給個案的,那就是肯定受限給個案;如果沒有註明是誰需要,那就是持有者受限;如果是朋友以自身的名義去求的話,那就是朋友自己要承擔。簡單來說,就是實名制承擔;沒有實名制就是持有者承擔。」


我說「那我個案根本不知道他朋友是怎麼幫他求來的」


二姐「對方不懂嗎?」


我說「大概又是以集郵的概念在收集這些東西吧」


二姊傻眼的說「請呼籲:禁止集郵!難道集滿52張可以玩大老二?還是集滿54張可以抽鬼牌

難不成想集滿144張打麻將嗎?又不是七龍珠,集滿可以召喚神龍,就算有四面佛鐵支也不能招喚無敵神尊吧!」


二姊真的對人類這種無知的行為感到莫名腦疼,但重點是,團隊們正在想辦法如何解除魅魔身上的虐待。



現在這個黃色圖紋的案子變得很神展開——


我在跟個案解釋這件事情的過程跟後續展開時,個案表示他耳朵突然耳壓很重。我請他去接收訊息,卻得到兩個字——「救我」


我告訴個案,什麼都不要做,只要把生活顧好就好,其他交由二姐跟團隊去處理就可以了。


魅魔,一個失去自我意識,身上卻被層層笨重鐵鍊綑綁的魁儡,不斷地被符文催化能力出來應允人類的願望跟請求


二姐跟團隊們正在為這件事情想辦法,看看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救這個魅魔孩子。


希望能救就救,不到萬不得已就不要暴力處理。


我聽完二姐跟我的講述,我其實很難過。就算對方是魅魔,他也是別人家的孩子,不代表他的種族是魔就理應被虐待。


就算是跟施法者跟魅魔有靈魂契約,在正常的交易之下,魔一方也是保持自由意志在做交易中的事情,不至於失去自我意識淪為奴隸或是被虐待。


這就是活生生靈界版本——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


人們都很怕鬼,但實際上,人才是比鬼更可怕的生物。


與其去求神拜佛,遠不如好好想想自己到底是為了什麼去求這些東西?

是否真的有必要求這些東西?


佛牌或是護身符,真的不是給大家集郵用的

如果今天你發一張名片出去,每個人手一張就代表你要完成對方一個願望,你會希望對方亂拿嗎?


這是基本尊重、基本的將心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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