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天命的由來2
這是一個聽來的故事。
話說,有位婦人去某家廟宇求姻緣,在遇到真命天子前一個月的某日,做夢夢到真命天子的長相,一個月後便遇見對方。兩人後來真的結婚生子,但婦人在生產之後鬱鬱寡歡,直到去原本求姻緣的廟宇拜拜祈福後,才覺得身心俱疲的壓力頓時好轉。
參拜當日有位廟公跟這位婦人說「媽祖在您的背後,要你當她的代言人」
這位婦人覺得,既然媽祖可以讓我身心俱疲的狀況消失,那我也可以答應她的代言人,於是便一口答應。不料,這位婦人在答應過後,發現神明代言人的工作內容不是她喜歡的,便單方面跟媽祖解約,就以為此事已了。
沒想到,身體的痛苦卻一而再再而三的持續著。 身體開始生病、服用藥物開始有嚴重副作用,等等。
於是她又參訪了印度合一跟基督教想要找尋適合她的宗教,這邊後面就不談了。
我今天想來解釋的是第一段故事。
依照這個故事的脈絡,我們得知以下幾個重點:
1. 願望成真後,請記得還願
因為她跟媽祖祈求姻緣,但事後卻沒有還願,所以神明以「長期下來身體不適卻走到某家廟宇參拜媽祖之後,身體狀況才為好轉」這樣的方式提醒她———你是不是還沒有跟我答謝?
不料,廟公卻把神明的意思解釋為「神明要你當她的代言人」,結果當下婦人便答應說好。
這樣的口頭契約就算是拿自己當神明代言人的方式做還願的回報。
2. 口頭契約也做數,不可以單方面違約
之後,婦人發現神明代言人的工作她並不喜歡,於是她聲稱「我還跑了兩次宮廟跟她說我要解除這個職位!而且我老公才是那個求神通的人,他幫我擲筊說他可以代替我成為神明的代言人」
朋友跟她說「可是神明那邊沒有表示同意你辭職耶」
婦人憤怒「我都跑兩次了,還要我怎樣?」
我只能說,如果今天有跟老闆預支薪水,做到一半不喜歡工作內容就想跟老闆辭職,老闆也可以不同意不是嗎?
假設今天手機要解約或是綁約,我們都要帶雙證件去臨櫃申請,更何況是這種跟神明有做契約的事情?
怎麼會有人代替擲筊?
今天不是你說你不喜歡就可以不要做,做人不但沒信用、態度上更不尊重對方,神明沒讓這位婦人出事已經算是手下留情了。
婦人堅稱「我在這件事情上,我認為我跟神明是一樣的,祂們位階沒有比我高」
是,萬物皆平等。
但,如果你今天去跟高利貸借錢,突然等你要還錢的時候,不但不自己跟對方說,還派一位不相干的人跟對方講「xxx對於還錢這件事情沒什麼好感,就當作xxx沒借過錢吧!」
這樣的做法,於情於理都不合適吧?
婦人埋怨「我講一句不禮貌的話,這樣控制我答應她跟共產黨有什麼差別?」
團隊二姐說了一句「共產黨是有要跟你商量嗎?」
3. 帶天命的由來
因為這位婦人這一世不認帳(他也不覺得有錯),雙方溝通未果,所以這筆口頭契約若無法在這輩子完成,那麼就會延續到下輩子。
而對於下輩子的他,這輩子未完成的口頭契約就是下輩子的他帶天命的由來。